新规已施行!90%的人或许还不知道:房产加名≠共同财产
房产资源网
2025-02-08 20:09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虽然加名的意义已经不大,但是,加名总归比不加名要好!若房产不加名,涉及婚前房产离婚分割问题,法院考虑都不会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